分享到:
财政局
  •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5-06-14 15:29
  • 字体【      】

  负责开发区财政、财务收支执行管理、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开发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开发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办理和监督开发区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开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开发区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开发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开发区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开发区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负责管理开发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财政、税务、工商、国库等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开发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进良
        邮箱:srjkqczj@sina.com

       电话:0793-846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