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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社会发展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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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5-07-31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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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社会发展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2015年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事务和社会事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要点。
        一、总体要求
       顺应和把握经济社会新常态,正确树立层级管理理念;谋求新常态下新作为,谋求新思路下新发展,谋求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社会运行的包容性、协调性;坚持以“重协调、求发展、惠民生、促和谐”工作思路;强化农林水结构调整,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健全和完善城乡居民社会救助体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优化教育卫生环境;抓紧抓好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民生工作,努力使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事务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率85%以上。
       2.完成山上造林700亩(董团乡400亩、兴园街道300亩)、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主体完成山下绿化800亩;林地报批计划2000亩、争取省市征占用林地计划3500亩;辖区内不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重点防范区不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0%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5次/10万公顷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森林火灾控制率不突破10公顷/次,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3.协调市县水利部门申报水利项目规划,确保不因洪涝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辖区内各类水库不垮坝,确保防汛期间安全度汛。
      4.做好2015年度省批9个村点的布点、规划、建设、验收,达到省里考核标准。
      5.推进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完善清洁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建立清洁工程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对清洁工程工作考核验收。
      6.2015年度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72%以上,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4‰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多孩率控制在9%以内。
      7.做好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优抚退伍安置和社会福利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规范社会救助政策实施,专项资金自查自纠达100%,乡(办)入户调查100%,区级抽查低保总数不少于30%,乡(办)不得少于50%,高龄补贴发放准确率达95%以上,建设云平台系统化管理,全年按政策发放社会救助资金1800余万元,不出现人为错误。
      8.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扶贫和保障工作,争取市残联授权建立残疾人系统,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100%到位,残疾人基础信息调查入户率达100%和准确率达95%以上。
      9.协调市县做好“十三五”期间社会事业规划。
     10.完成八个项目的建设(八个项目建设基本情况附后)。
      三、主要措施
    (一)农林水
       1.稳步推进水利事业。一是做好2014~2015年度水利冬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抓进度,确保在汛期来临前完成水下工程,12月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二是做好上饶市城市防洪工程梅潭堤项目的服务工作,2015年12月底竣工交付使用。三是严格执行《防汛工作条例》,落实防汛责任,完善防汛应急预案,配足防汛物资,确保不因洪涝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和辖区内各类水库不垮坝,确保防汛期间安全度汛。四是协调市县水利部门编报“十三五”水利项目规划和开展水行政执法,按规定落实相关经费。
        2.开发保护林业资源。一是根据<关于印发《2014-2015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开办字[2015]5号)要求,3月30日前督促相关单位责任主体完成2014-2015年度“绿色通道、森林城乡”建设任务。二是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关于印发2014-2015年度区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开管办字[2014]12号),宣传森林防火知识,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健全森林防火队伍和装备,建立森林防火火灾报告、登记、扑救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好森林防火期间特别是元旦、春节、清明、国庆等重要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防范区不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火灾24小时扑灭率达到90%以上,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5次/10万公顷以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内;森林火灾控制率不突破10公顷/次,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到90%以上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三是开展全区林地年度变更暨森林资源补充调查工作,协调市县林业部门做好辖区林业资源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四是满足开发区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需要,完成林地报批计划2000亩、争取省市征占用林地计划3500亩。
        3.做好农业工作。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率85%。二是协调市县农业部门开展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动物防疫和植物防病等农业技术服务管理工作以及农业行政执法,按规定落实相关经费。
        4.狠抓新农村建设。依据江西省《2015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做好2015年度省批9个村点的布点、规划、建设、验收,达到省里考核标准;按照《2014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清洁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经常开展调研督查工作,大力推进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加大农村清洁工程资金筹集力度,区按每人15元,乡、街道按每人10元资金配套到位;按计划完成新农村村点和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通过省市验收。
      (二)计划生育
       1.强化服务功能。推行“一年计划生育服务早知道”和三个“零距离”宣传教育服务活动,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宣讲落实力度,提升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坚持长效节育措施实名“个案管理”制度。探索一条有特色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路子。加强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有效衔接,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
       2.强化综治力度。创新工作手段,加大综治力度,积极应对户籍制度改革,加强与法院、公安、房管和金融机构等单位合作,运用法律手段推动计生工作。今年重点抓农村宅基地审批登记和农村集体组织收益分配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衔接工作。坚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的督查制度。加大对党员、干部、职工和名人、富人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
       3.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层级管理的理念,实行层级负责制,开发区负责调度考核乡(街道),乡(街道)负责调度考核村(居),形成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计生工作机制。完善督查办法和考核机制,采取阶段排位、平时考核、年终考评的办法,增强督查考核透明度,及时通报考评结果。
       4.强化责任落实。稳定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强化区乡两级财政投入,改善乡村工作条件,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能力。落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优先”制度。
     (三)民政
       1.提高城乡社会救助水平。一是开展开发区福利中心和董团乡敬老院项目建设工作。二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种社会救助的机制,全面执行省市规定的各个补助标准,做到“应保尽保”。三是对个人收留孤儿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并做好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四、做好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工作。
       2.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全面落实好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职业技能教育培训。
       3.加强救灾救济工作。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体制,做好灾害应急救助和做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促进政府救助、社会捐赠、灾害保险有效衔接。
       4.夯实基层民主建设。做好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总结验收和新当选村(居)委会成员培训工作。督促村(居)委会制定任期规划、工作目标,建立并完善村务管理制度。
       5.加强民政信访工作。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加大对重点信访问题的分析研判力度,全力做好维稳工作。
     (四)残联
       1.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发挥区福利企业多的优势, 联合劳动就业、国税、财政等部门,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调查、就业服务登记、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让残疾人掌握职业技能,实现就业;委托财政地税部门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证金,通过“收金促就业”,使区属福利企业残疾人就业本地化。   
       2.做好残疾人扶贫和保障工作。与上饶县建设局民政局协调,启动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加强残疾人服务、保障残疾人权益为主题的助残日活动;完成全区重度残疾人入户调查摸底工作;争取市残联授权建立残疾人系统。
     (五)教育、卫生
       1.协调市县教育部门编制并实施我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完成董团中学宿舍楼和兴园学校初中工程项目建设,以及开发区内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协调解决入区进城人员的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问题。
       2.协助市县卫生部门加强卫生管理,重点支持董团第二卫生院和经开区卫生院改扩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