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
开发区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办字[2019]32号)及《关于理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职能机构的批复》(饶编发[2020]19号)文件规定,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1月整建制划转为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代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下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承担上级相关部门委托下放的其他审批工作。
(三)依法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四)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五)依法管理和指导产品(商品)质量工作。
(六)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
(七)负责管理计量工作。
(八)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九)依法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与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负责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反垄断执法监督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十四)依法承担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十五)指导辖区内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十六)承办经开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本部门实有人数27人,在职人员27人。其中编制数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2人);劳务派遣人员13人,在校学生数0人。
第二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收入总额为744.20万元,较2021年增加744.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至2021年初我局机构改革,由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派出机构下划至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代管,2021年在市局和经开区均未做预算。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2.54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70.21%,较2021年增加522.54万元,增长100%,原因同上;其他收入0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0%,增加0万元,增长0%;上年结转结余221.66万元,占预算收入总额29.79%,较上年增加221.66万元,增长100%,原因同上。主要为市管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市场监管专项经费、劳务派遣人员经费、窗口工作经费、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二小行业” 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体检服务经费、光学国检中心申报经费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支出总额为744.20万元,较2021年增加744.20万元,增长100%,原因:2020年底至2021年初我局机构改革,由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派出机构下划至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代管,2021年在市局和经开区均未做预算。
按支出项目分类:基本支出319.3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42.91%,较2021年增加319.35万元,增长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7.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64万元;项目支出424.85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57.09%,较2021年增加424.85万元,增长1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407.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6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9.9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76.58%,较2021年增加569.90万元,增长100%,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19.35万元,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0.27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50.2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4.30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23.42%,较上年增加174.30万元,增长100%,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74.30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57.69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34.63%,较2021年增加257.69万元,增长1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6.32%,较2021年增加47万元,增长100%;商品和服务支出431.51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57.98%,较2021年增加431.51万元,增长100%;资本性支出8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1.07%,较2021年增加8万元,增长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522.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70.21%,较2021年增加522.54万元,增长100%,原因:2020年底至2021年初我局机构改革,由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派出机构下划至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代管,2021年在市局和经开区均未做预算。
按支出项目分类:基本支出284.34万元,较2021年增加284.34万元,增长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4万元。项目支出238.20万元,较2021年增加238.20万元,增长100%,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2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6万元,资本性支出8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2.54万元,较2021年增加522.54万元,增长100%,其中:行政运行284.34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238.20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56.70万元,较2021年增加256.70万元,增长100%;商品和服务支出243.44万元,较2021年增加243.44万元,增长1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0万元,较2021年增加14.40万元,增长100%;资本性支出8万元,较2021年增加8万元,增长100%。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我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29.10万元,比2021年增加29.10万元,增长100%,原因:2020年底至2021年初我局机构改革,由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派出机构下划至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代管,2021年在市局和经开区均未做预算。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单位公用经费科目明细如下:办公费4.54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0.61万元,租赁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57万元,劳务费0.24万元,委托业务费3.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8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2.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29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79万元。其中:复印纸2.3万元,多功能一体机3.2万元,台式计算机3万元,制式服装和标志配件等5万元,“二小”行业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服务51.80万元,抽检等其他专业技术服务24.99万元,装订机0.3万元,办公家具1.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车辆编制在市局),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车辆编制在市局)。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 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经费
1)项目概述:我单位将首次配发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严格按照规定的配发范围、标准在预算定额标准内做好地方财政预算。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司法厅转发财政部 司法部 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政[2021]5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统一市场监管部门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科财[2020]194号)
3)实施主体: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实施方案:省局统一招标后,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的配发范围、标准在预算定额标准内做好采购工作。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5万元
7)绩效目标:严格按照规定的配发范围、标准发放。统一着装和标志,推进文明规范执法。
8)指标: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2022年目标值 |
|
计算符号 |
目标值 |
||||
1 |
产出指标 |
数量 |
配发的数量 |
定性值 |
严格按照规定配发 |
2 |
制服配发范围 |
定性值 |
在配发范围内 |
||
3 |
质量 |
制服和标志管理 |
定性值 |
加强管理 |
|
4 |
时效 |
制服配发完成 |
定性值 |
及时 |
|
5 |
成本 |
制服和标志配发成本 |
定性值 |
有效控制 |
|
6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促进合格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份额 |
定性值 |
有所提升 |
7 |
社会效益 |
全区产品安全质量 |
定性值 |
有所提升 |
|
8 |
生态效益 |
积极配合做好环评不合格市场主体的吊销取缔工作 |
定性值 |
无失职渎职 |
|
9 |
可持续影响 |
建立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的长效机制 |
定性值 |
促进 |
|
10 |
满意度 |
满意度 |
市场监管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85% |
2.2022年市场监管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1.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工程和基础工程,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3.提高单位整体素质,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创造和维护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2)立项依据: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工业产品质量等相关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各级地方政府年终评议、考核,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
3)实施主体: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实施方案:加强食品药品、工业产品、流通商品领域产品抽检、执法办案、处理消费者投诉。
5)实施周期:2022年
6)年度预算安排:40.4万元
7)绩效目标:持续强化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三大安全”的监管。强化价格监督检查、知识产权保护、网络交易等民生、热点领域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强化质量监管,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
8)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 |
完成抽检批次数 |
市局当年下达任务批次数 |
提高消费投诉处置效能 |
>=90% |
||
质量 |
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考核结果 |
合格 |
|
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 |
=100% |
||
时效 |
工作完成及时率 |
按时间节点完成 |
|
成本 |
产品抽检成本 |
有效控制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促进合格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份额 |
有所提升 |
社会效益 |
全区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水平 |
有所提升 |
|
生态效益 |
食品油烟专项整治 |
无失职渎职 |
|
可持续影响 |
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和水平 |
较期初有所提升 |
|
满意度 |
满意度 |
抽样对象满意度 |
>=85% |
二、2022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单位“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2万元,较上年增加2.6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至2021年初我局机构改革,由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派出机构下划至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代管,2021年在市局和经开区均未做预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的预算安排支出,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2.57万元,比上年增加2.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至2021年初我局机构改革,由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派出机构下划至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代管,2021年在市局和经开区均未做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5万元,比上年增加0.05万元,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底至2021年初我局机构改革,由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派出机构下划至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代管,2021年在市局和经开区均未做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的预算安排支出,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我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我局用于光学国检中心申报方面的经费
支出。
(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反映机关党委调剂我局用于党务方面工作的支出。
(四)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被装购置费:反映我局2022年购置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方面的经费。
(六)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七)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八)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九)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十)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
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贴、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