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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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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3-16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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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发展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社会发展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社会发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社会发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 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社会发展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2006年8月,根据市委【2006】17号文件,我区代管了董团乡和新组建的兴园办,按照《关于印发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饶开办发【2013】10号)及《关于进一步理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的意见》(饶办字【2016】63号),社会发展局主要负责民政(不含婚姻登记、行政区划、地名命名、边界管理、殡葬、老龄委、社团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残联(不含残疾证办理)工作;负责单位包村和干部包户扶贫工作;负责森林防火、林地征占用、造林绿化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河长制、水利工程维修改造工作;负责计划生育(不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据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2022年年末编制数人数2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编制13人;年末实有人数26人,其中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社会发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部门

第三部分社会发展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本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15356.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7.66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598.89万元。总体较上年有所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拨款收入有所增加,政府性基金收入拨款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本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15356.55万元。其中: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4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万元农林水支出1961.85万元。

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等较上年减少。        按经济分类划分:人员类466.92万元,公用53.13万元,特定类项目14237.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475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有所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0万元,林地报批支出列入财政待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部门共有车辆一辆,为执法执勤车辆,2023年车辆购买预算为0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49.63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3.72万元,增长0.08%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1万元,维修费0.5,公务接待3.62,委托业务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89万元,其他商品9.92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38.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8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66.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33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卫生计生项目

1)项目概述:为了落实全年计生专项,流动人口服务,病媒生物防制,四小行业整顿、创卫宣传等常态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疫情防控保障等工作,社发局年初预算资金为12323.4万元。

2)立项依据:关于加强商圈、园区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的指导意见(赣计生协字【2021】24号)、关于建立“洗城行动”暨深度保洁工作日调度机制的通知(饶府办字【2019】39号)、中共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关于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饶开字【2020】3号)、关于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3)实施主体:社会发展局

4)实施方案:为落实好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奖励性政策补贴工作,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和创卫工作,社会发展局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常态化相关工作。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323.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1.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辅助、阳光助学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奖励性政策补贴工作;2.巩固创卫成果;3.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卫生计生专项

主管部门及代码

501-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实施单位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12,323.4

其中:财政拨款

12,323.4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1.全面落实计划生育阳光助学城镇独生子女奖励等奖励性政策补贴工作;2.巩固创卫成果;3.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人一女二女绝育家庭困难大学生补助

0.3万元

每人阳光助学金额

0.1万元

核酸10混1检测成本

≥3.5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病媒生物消杀公里数

38公里

组织举行健康教育活动

≥6次

每月核酸检测次数

≥8次

质量指标

四害密度规定标准

≥95%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收入

≥3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知晓率(%)

≥96%

公共卫生检查合格率(%)

≥98%

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升情况

逐步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环境宣传区域覆盖率(%)

≥99%

经开区创卫范围内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达到国家创卫复检标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助对象满意度(%)

≥98%

2、民政专项项目

1)项目概述:为了落实全年残疾人专项,困难群众救助、春节走访,优抚抚恤专项,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社发局年初预算资金为588.2万元。

2)立项依据:1城乡低保依据饶府办明电[2021]文件、赣财社指[2017]22号文件精神,城乡特困依据饶府办明电[2021]文件精神,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依据饶府办明电[2021]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社会发展局

4)实施方案:1、全面落实“七个一”尊崇工作法,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义务兵优待等工作。2、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3、发挥救助困难群众的兜底作用,做到应保尽保等。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588.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解决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医疗保障等,完成所有资金的发放,做到应保尽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民政专项

主管部门及代码

501-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实施单位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88.2

其中:财政拨款

588.2

其他资金

0

上年结转

0

年度绩效目标

解决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医疗保障等。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代缴新农合标准

≥320元

两老补助标准

≥420元

高龄补贴

≥60元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贫困人口中接受临时救助的人次数

≥300人次

发放两老补助人数

≥80人

困难群众代缴新农合

≥320元

质量指标

资金发放准确率(%)

≥95%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率

≥9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政策知晓率

≥95%

火化率(%)

100%

生态效益指标

节地生态安葬率(%)

≥9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困难群众满意度

≥98%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6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经费

公务接待费13.62万元,比上年减4.5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