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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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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3-16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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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部门预算

 录

第一部分 上饶经开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上饶经开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上饶经开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第一部分 上饶经开区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草拟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耕地规划、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年度方案、应急预案。

(三)负责全区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处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区耕地保护政策和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承办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五)负责全区地籍地政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区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政府收购、储备的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机构资格,确认和备案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负责全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

(八)依法管理采矿权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监督管理矿山企业的资源利用情况;监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探矿行为。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实施地下水动态监测,保护地质环境;划定并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

(十)参与拟定全区国土资源有关资金、资产方面的政策,依法负责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负责编制单位资金预决算,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

(十一)指导监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制定不动产权属争议的调处制度,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不动产权属争议调处;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政策。

(十二)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下辖3个事业单位: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服务中心(正科)、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正科)、上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科)。2个派出机构:董团自然资源所(副科)、兴园自然资源所(副科)。

编制人数31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2人;实有人数31

第二部分 上饶经开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36】2023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自然资源局)_2023-03-13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整体绩效

国土业务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部分 上饶经开区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82.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4.68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8.08万元。比2022预算减少了41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我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682.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了416.3万元其中:

按资金性质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9.6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4.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46万元。上年结转8.08万元,较上年减少了34.7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城乡社区支出995万元,较上年减少了476.8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79.6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55.37万元。灾害及应急管理支出8.0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8.0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人员类619.96万元,较上年增加了60.66万元。公用经费59.72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87万元。特定目标类1003.0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469.6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67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84.5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99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95万元。比上年减少446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我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我局机关运行公用经费预算59.72万元,2021年预算增加16.27万元,上升37%。

科目明细如下:办公费4.65万元水费0.2万,电费1.2万,维修(护)0.5万元,会议费0.35万元,公务接待费1.8万元,委托业务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7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8万元。

)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9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0.3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

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项目情况说明

1)国土业务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为科学管理和合理利用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强化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构建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城市建设提档升级等提供依据等。

2)立项依据

以国家、省、市、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为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

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

4)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业务工作的安排,各个项目将按照合同,进度计划等实施,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5)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安排国土业务经费56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保证各个项目正常有效的开展,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经济成本指标:总体预算不超过≤566万元。

社会成本指标:是否为经开区土地市场行情提供参考依据。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是否加强区域范围内科学、合理及可持续发展用地。

数量指标:关停非法开采、堆放砂石场≥2宗;土地出让评估≥57宗。

质量指标:违法用地整治是否得到有效控制;是否通过省级、国家验收。

经济效益指标:是否为经开区土地出让创造收益;是否减少企业、群众登记损失。

社会效益指标:建库推进政府大数据运用快捷、群众办证查询方便程度;是否提高政府服务形象,提高就业率。

生态效益指标:取缔关停砂石场,减少扬尘,提高空气环境质量;通过科学的国土调查,划定生态红线区域,对生态的掌握度和保护度≥80%。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局因公出国费用。

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上年减0.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公务用车。

部分 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