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
开发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饶办字[2019]32号)及《关于理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职能机构的批复》(饶编发[2020]19号)文件规定,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1年1月整建制划转为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代管,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化妆品、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下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承担上级相关部门委托下放的其他审批工作。
(三)依法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四)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
(五)依法管理和指导产品(商品)质量工作。
(六)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
(七)负责管理计量工作。
(八)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九)依法承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与餐饮服务的监督管理职责。
(十)负责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查处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反垄断执法监督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
(十四)依法承担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十五)指导辖区内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十六)承办经开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纳入我部门预算单位共有1个,为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本部门实有人数29人,在职人员28人,包括编制数人数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人),劳务派遣人员13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在校学生数0人。
第二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市管局经开区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总额689.5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68.05万元,下降9.87%,主要原因是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资金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3.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07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6.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0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我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89.57万元,较上年减少68.05万
元。其中:
支出资金性质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3.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07万元;其他收入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76.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6.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0.42万元,较上年增加0.42万元;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19.48万元,较上年增加19.48万元;行政运行支出353.68万元,较上年增加2.01万元;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65.99万元,较上年增加5.04万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0万元,较上年减少95万元。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314.94万元,较上年减少0.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9.34万元,较上年增加21.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84万元,较上年增加8.12万元;资本性支出4.45万元,较上年减少2.58万元;对企业补助50万元,较上年减少9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13.55万元,比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3.5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9.46万元,比2024年预算
减少3.8万元,下降12.90%。
2025年公用经费科目明细如下:办公费0.8万元,差旅费0.2万元,租赁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1.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45.94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4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 月31 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安排。
(九)项目情况说明
1. 2025年度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1)项目概述:保障聘用人员工资、社保、公用经费
2)立项依据:《关于市管局经开区分局聘用人员供给关系的函》
3)实施主体:上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4)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市管局经开区分局聘用人员供给关系的函》,解决我局聘用人员工资、 社保、公用经费等各项费用。
5)实施周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66.3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年度绩效目标 |
|||
保障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用经费及窗口人员的延时错时服务费用,提高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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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月工资 |
=2500元/人/月 |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
餐饮油烟污染 |
减少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劳务派遣人员数 |
=13人 |
质量指标 |
市场监管服务质量 |
不断提高 |
|
时效指标 |
窗口人员办证速度 |
及时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为企业办事效率 |
不断提升 |
社会效益指标 |
营商环境 |
优化 |
|
生态效益指标 |
餐饮油烟排放 |
不断规范化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市场监管服务对象满意度 |
≥85% |
办证企业、个体工商户满意度 |
≥85% |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市管局经开区分局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的预算安排支出,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5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我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三)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五)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七)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八)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九)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十)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十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十二)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十三)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贴、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三、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