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光学镜头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省光学镜头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光学镜头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光学镜头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光学镜头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饶市创建“国家光学镜头镜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工作方案的通知》(饶府厅字〔2018〕99号)精神和市委主要领导在经开区光学企业调研时的要求,为进一步助推上饶市光学产业高质量发展,叫响“中国光学城”品牌,光学检验中心按照“一流技术团队、一流检测设备、一流目标定位、一流专业服务”四个一流的高标准打造品牌。光学检验中心主要职能为区内外企业提供光学设计、研发和检测服务,依托优秀的技术团队开展产品质量检测与认证,服务于企业实现品质提升;同时依托现有的场地和先进设备开展人才、项目招引工作,助力经开区光学产业转型升级。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有预算单位1个,为江西省光学镜头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部门实有人数10人,在职人员10人。其中编制数人数5人(其中事业编制5人);聘用人员5人,在校学生数0人,退休人员 0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光学镜头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36】2025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29_2025-03-05
第三部分 江西省光学镜头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我部门预算收入总额652.3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11.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0.53万元,上年结转56.8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预算55万元,经营收入较上年下降70%,主要原因是2024年收入预算总额包含了2024年年度收取检测服务费用以及2025年预计收取检测服务费合计187.51万元。而因2025年区内检测免费,2025年预计收入25万元,2024年结余30万元,因此只纳入了55万元作为2025年单位资金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我部门支出预算总额652.3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84万元。
按资金性质分:财政拨款资金支出540.5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支出55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6.8万元。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行政运行支出107.53万元,较上年增长39%,主要原因是2025年光学检验中心新增两名在编干部,人员工资支出有所增长;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544.8万元,较上年增加17.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56.8万元,以及2025年光学检验中心计量实验室需新增部分设备。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人员类96.31万元,较上年增长39%,主要原因是2025年光学检验中心新增两名在编干部,人员工资支出有所增长;其中基本工资17.97万元,津补贴0.84万元,绩效工资77.5万元。公用经费11.22万元,较上年增长48%;特定目标类544.8 万元,较上年增长17.5%,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了56.8万元,以及2025年光学检验中心计量实验室需要新增部分设备。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540.53万元,较上年增加187.55万元,原因是上年结转了56.8万元,中心新增了两名在编干部,以及2025年光学检验中心计量实验室需要新增设备,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5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部门无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0.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705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万元。
(九)项目情况说明
1.2025年光学检验中心运营经费
1)项目概述
2025年光学检验中心运营经费
2)立项依据
为更好的运营光学检验中心,发挥其作为检测平台、研发平台、项目招引平台和人才招引平台的作用,特委托未来光学(上饶)科研院有限公司负责光学检验中心日常运营的具体事务。科研院为北京理工大学程德文教授团队在我区投资建设的光学设计、研发服务企业,很好地契合光学检验中心的设立初衷,一同助力经开区光学产业结构升级。
3)实施主体
光学检验中心
4)实施方案
互相尊重,自愿互利,公平开放,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共同打造国际一流的光学检验中心。
5)实施周期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6)年度预算安排
433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力争2025年为不少于200家次企业提供检测服务,客户满意度达到95%以上,实现营业总收入25万元,营业收入归光学检验中心所有。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江西省光学镜头镜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5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四)公务接待费:指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如: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产生的接待费用。
(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六)其他交通费用:指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口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三、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