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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公祥实业有限公司光电孵化园二期 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 2017-08-23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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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公祥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相关申报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单位和项目名称:上饶市公祥实业有限公司光电孵化园二期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光电孵化园二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26376.9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565.49平方米,主要建设10栋标准厂房。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467.1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工程费用8589.3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五、项目资源、环保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凭此文件到环保、国土、规划、安监、市监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要求进行。
    六、本备案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