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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600420200708150案件处理情况
  • 来源:
  • 发布时间: 2020-07-1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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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经开区董团乡中路村洋村有刘姓杀猪人,私自在家宰杀生猪,臭气熏天,地下水污染也很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九批,由上饶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承办,7月8日收到,7月13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请求尽快处理。
  • 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接到转办信访件后,上饶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与董团乡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派遣执法人员前往调查,经查信访内容中提到的洋川组,实际为洋村小组,与中路村村干部询问及实地走访了解,发现洋村小组内仅有一家生猪养殖屠宰户,名为上饶县辉松养殖合作社。
刘辉松,上饶市董团乡中路村洋村小组人,在自家院内东侧有一小型生猪屠宰点名为上饶县辉松养殖合作社,除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61121399706768R。无基地相关证件,屠宰点总占地面积约25平方米,场地内有0.3m*0.6m砧板两块、一直径1.5m大小的圆形食槽,院子外围有一方形3.5m*7m的化粪池。
  • 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询问笔录,并对周边村民住户进行了走访,上饶县辉松养殖合作社屠宰点(刘辉松)位于中路村洋村小组居民点,一般屠宰时间在凌晨四点开始,每月生猪屠宰量为20余头,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冲洗废水经排放沟收集并排入了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化粪池顶部加盖了顶棚。由于该屠宰点距离周边住户比较近,屠宰点屠宰废水及猪粪产生的异味确实对周边住户及村民产生一定的影响,屠宰加工过程产生的噪声有时确实会惊扰到周边村民及住户。2020年7月10日上午,省环保督查组对屠宰点地进行现场督查,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查勘和询问。
六、存在问题
1、上饶县辉松养殖合作社屠宰点(刘辉松)在居民区进行生猪屠宰,影响周边村民的居住环境。
七、处理整改情况
上饶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其:
  1. 立即停止生猪屠宰,拆除生猪屠宰的设施;
  2. 限5日内对自家院中及周围的卫生状况进行清理;
  3. 告知经开区董团乡乡政府和中路村村委会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 问题解决情况
要求责任人,在限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近期将在上饶经开区网站上公开。
  •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20年7月13日

附件2-1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截至2020年7月8日
序号 受理编号 已办结 是否
责令整改
是否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是否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 问责
属实 不属实 (万元) 行政 刑事 (人) (人)
1 D3600420200707137 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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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时间填写转办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