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经开区董团乡中路村洋村有刘姓杀猪人,私自在家宰杀生猪,臭气熏天,地下水污染也很严重。诉求:希望尽快解决。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九批,由上饶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承办,7月8日收到,7月13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请求尽快处理。
刘辉松,上饶市董团乡中路村洋村小组人,在自家院内东侧有一小型生猪屠宰点名为上饶县辉松养殖合作社,除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61121399706768R。无基地相关证件,屠宰点总占地面积约25平方米,场地内有0.3m*0.6m砧板两块、一直径1.5m大小的圆形食槽,院子外围有一方形3.5m*7m的化粪池。
六、存在问题
1、上饶县辉松养殖合作社屠宰点(刘辉松)在居民区进行生猪屠宰,影响周边村民的居住环境。
七、处理整改情况
上饶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其: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近期将在上饶经开区网站上公开。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九批,由上饶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承办,7月8日收到,7月13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请求尽快处理。
- 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刘辉松,上饶市董团乡中路村洋村小组人,在自家院内东侧有一小型生猪屠宰点名为上饶县辉松养殖合作社,除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61121399706768R。无基地相关证件,屠宰点总占地面积约25平方米,场地内有0.3m*0.6m砧板两块、一直径1.5m大小的圆形食槽,院子外围有一方形3.5m*7m的化粪池。
- 调查核实情况
六、存在问题
1、上饶县辉松养殖合作社屠宰点(刘辉松)在居民区进行生猪屠宰,影响周边村民的居住环境。
七、处理整改情况
上饶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其:
- 立即停止生猪屠宰,拆除生猪屠宰的设施;
- 限5日内对自家院中及周围的卫生状况进行清理;
- 告知经开区董团乡乡政府和中路村村委会做好监督管理工作;
- 问题解决情况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按照要求,近期将在上饶经开区网站上公开。
- 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2-1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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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7月8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已办结 | 是否 责令整改 |
是否 立案处罚 |
罚款金额 | 是否 立案侦查 |
拘留(人) | 约谈 | 问责 | ||
属实 | 不属实 | (万元) | 行政 | 刑事 | (人) | (人) | |||||
1 | D3600420200707137 | 部分属实 | |
是 | 否 |
0 | 否 | 否 |
否 |
0 |
0 |
注:时间填写转办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