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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促进服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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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4-02-2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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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投资促进服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投资促进服务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投资促进服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投资促进服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 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 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投资促进服务局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饶经开区区相关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结合实际,拟定招商引资的具体政策和办法;组织编写投资导向并做好对外推介工作;参加招商引资重点项目的规划、审查工作;制定重大招商引资计划及招商引资活动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日常招商引资管理工作;做好国内外投资者及各类经济实体、工商企业、金融组织、商务机构的联系接洽,做好投资引导和促进的招商引资项目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符合我区产业导向和重点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评审、发布和推介工作;负责招商的信息统计、情况综合、咨询服务;做好开放型经济相关工作;负责商贸、物流、成品油、消费等行业管理工作;联系海关及“无水港”、“综保区”等行业管理工作;做好企业安商服务及政策兑现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

2、本部门2024年年初编制数人数3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7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员32人,退休人员 0人。

第二部分 投资促进服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2024年投促局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投资促进服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总计102477.05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92.9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2284.07万元,较上年增长7016.30%,主要原因是增加企业政策兑现专项。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支出总计102477.0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02284.07万元,较上年增长7016.30%。主要原因是企业政策兑现资金纳入投促局年初预算。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为2367.0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754.07万元,招商引资支出1562.98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5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为30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数为2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预算数为50000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人员类700.2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3.66万元,津补贴84.76万元,绩效工资476.18万元。公用经费53.78万元,其他运转类0万元,特定目标类101722.98万元。

按资金性质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68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2.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9万元,资本性支出1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102477.05万元,较上年增长7029.7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保持与上年持平。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保持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4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69.4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49万元,增长15.82%。科目明细如下: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0.6万元,维修(护)费0.9万元,委托业务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5.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万元、政府釆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九)投资促进服务局项目情况说明

1. 招商引资项目

1)项目概述

2024年,我局将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固本兴新要求,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和干劲,抓好经济指标保持全省第一方阵,加快产业集聚形成新发展态势,做好招商引资各项工作。

2)立项依据

为实现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产业支撑、科技支撑、品牌支撑。

3)实施主体

投资促进服务局

4)实施方案

通过举办项目集中签约、百企入饶等招商推介会,参加进博会、促博会、光博会等活动,采取专业团队招商、委托招商、以商招商、节庆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方式,重点围绕3+N主导产业,精准实施产业链招商、资本招商、以商招商,依托本地资源招大引强,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该项目年初预算76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全面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开放型经济各项任务,2024招商引资专项经费760万元。

2.综保区运营项目

1)项目概述

为深入推进我区打造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型平台,推升我区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确保综保区顺利完成国家验收工作,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立项依据

上饶市《设立上饶综保区可行性研究报告》

3)实施主体

综保区办公室

4)实施方案

      确保综保区顺利完成国家验收,积极引进项目入园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该项目年初预算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全面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综保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任务,2024综保区运行专项经费50万元。

3.安商服务项目

1)项目概述

做好区企业在建和投产项目安商服务工作,特设立此项目。

2)立项依据

上饶经开区安商服务工作方案

3)实施主体

安商办

4)实施方案

  做好2024年度在建和投产项目企业安商服务。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该项目年初预算7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全面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企业服务工作2024安商专项经费720万元。

4.企业政策兑现项目

1)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2024年企业政策兑现项目。

2)立项依据

上饶经开区政策兑现管理办法

3)实施主体

投资促进服务局

4)实施方案

全面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政策兑现工作2024政策兑现专项经费100000万元。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该项目本年度预算为100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全面完成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企业服务工作2024政策兑现专项经费100000万元

二、202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4投资促进服务局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投资促进服务局25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投资促进服务局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接待费投资促进服务局25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投资促进服务局0万元,保持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投资促进服务局0万元,保持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与上年安排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4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3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专业名词

(一)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